2006年以来,厦门、大连、宁波、昆明、九江等多个城市将建的PX炼油等项目遭民众抗议,最近的是杭州“5·10”事件,这些都令人们再次反思,环境群体事件为何高发?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发布报告认为,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环境风险在信息传播和社会响应的过程中被放大,而信任缺失是导致风险社会放大的重要因素之一。
据介绍,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增29%。自然之友13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一些公众抗议的环境项目,其真实风险未必有民众感知的那么强烈,甚至有一些是低风险项目。《报告》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低风险项目引发大范围公众关注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现象,是因为环境风险在信息传播和社会响应的过程中被放大。
《报告》认为,信任缺失是导致风险社会放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报告》称,缺乏信任的风险沟通和风险评估,只会助长民众的不信任并放大社会风险。因此《报告》建议,要实现有效的风险沟通,首要的是建立信任,其次才是针对风险信息传播所做的沟通。而如何重建信任,则是目前政府进行风险沟通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李干杰:切实保障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针对近年频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日前在北京表示,环保部门已将此作为重要问题关注,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切实保障好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就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李干杰分析,中国仍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总体来讲建设强度较大,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机构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规划布局不尽科学、不尽合理。他并坦陈,一些项目确实存在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甚至运行的情况。
“有些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信息不够公开,公众参与做得不到位”,李干杰特别提出,对于公众存在的疑虑不能及时解答,加重了公众的不信任。
“我们应该认真深入地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针对这些原因、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李干杰称,政府、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在决策前、决策过程中,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同时一定要做好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环保部门现在已经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予以关注”,李干杰介绍说,目前在环评文件的审批中,是否开展信息公开以及公众参与的代表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审查的重要内容。
李静云:中国处环境群体事件多发期,信息公开是钥匙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李静云在浙江大学近日举办的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认为,中国的环境治理需要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力量,垃圾焚烧厂、PX工厂等项目的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必须与市民协商,实现良性互动。
李静云在会上表示,新版环保法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单独设立一章,充分表明了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决心。当前我国处于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期。据统计,聚集万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超过一半与环保有关;而每一次环保事件都以“要生存”为旗号,反映了民众对环境的焦虑和家园的关注。
她认为信息公开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监督。“有些部门确实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要求做到信息公开;有的部门只是选择性公开;有的又以内部资料、敏感、机密作为借口不公开;尤其当负面信息和事件发生时,比如前几年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以及近期的兰州苯污染事件,开始说没有问题,之后又发现有问题,这就导致民众对政府公布的信息抱有怀疑态度。有的项目很好,但是民众已经失去了信任,导致项目很难推开,”她详细解释了信息不公开的危害。
她以垃圾问题为例说明信息公开对解决环境问题的迫切性。她透露,目前我国垃圾年增量超过10%,高于GDP增速。我国2/3城市被垃圾包围,更有1/4城市找不到填埋场地,建设垃圾焚烧厂迫在眉睫。然而民众普遍都不愿意在自己家门口上建造垃圾中转站、填埋场、化工厂等设施。
“这种邻避效应(not in my backyard)不止发生在中国,全世界的情况都是如此。只有通过完全的信息公开,及早公布,才能解除民众的焦虑,使这些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